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字经济是继工业化之后能够推动经济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的产业和物质技术基础,它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具有强大的自我增值能力;二是能够改造几乎所有的传统产业,提高传统产业的生产效率。因此,发展数字经济,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技术基础,也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途径。
一
数字经济是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由于数据要素具有边际成本递减、累积溢出等特征,与工业经济相比,数字经济不仅有更快的发展速度和更广的辐射范围,而且能够极大扩展人类生存空间,从而对人类现有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改造。
数字经济是现代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均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纷纷出台战略规划,采取各种举措打造竞争新优势。面对全球数字经济浪潮,积极打造我国数字产业集群新优势,是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客观要求。
从世界发展格局看,全球数字经济正在飞速发展,围绕数字经济的国际竞争不断加剧。首先表现为产业规模的集中度较高,2019年中国信通院对47个国家数字经济的统计数据显示,数字经济规模最大的国家是美国,其后依次是中国、德国、日本、英国和法国等国家,排名前五位的国家数字经济规模占47个国家规模总和的78.1%,排名前十位的国家的集中度则高达88.7%。其次表现为发展领域各具特色和各扬所长。目前数字经济的发展已由“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两化”框架扩展为“四化”框架,即在“两化”的基础上再加上“治理数字化”和“数据价值化”。当前全球数字经济的主要内容是产业数字化,据统计,2020年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平均为54.3%,而同期发展中国家的数字经济占GDP比重平均为27.6%;发达国家数字经济向三次产业的渗透率较高且比较均衡。各国在数字经济发展上各有侧重,美国以建设数字强国为目标,其在数字科技、数字产业生态方面全球排名第一,并且拥有多家全球排名领先的互联网和传统行业的巨头公司,未来在数字产业化领域具有很强的国际竞争力。欧盟则比较注重数字化治理,并较早提出了数据价值链战略。到目前为止,与欧盟、美国等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在发展数字经济方面的优势主要集中在应用方面,在全球互联网企业排名前20的企业中,我国上榜企业有9家;另外,我国在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处于领先地位。
二
数字经济囊括了众多新兴技术,发展数字经济是一项系统工程。打造我国数字经济新优势,必须加快数字产业集群的建设。与工业经济中的产业集群不同,数字经济产业集群的构建并不完全依赖于真实的空间集聚,而是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虚拟空间的集聚,是产业链的集聚。我国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应着重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加快算力产业集群的布局和建设。数字经济时代,算力就是生产力,它不仅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发动机”,更是基础科研、前沿技术研究的重要基础。虽然我国的5G前沿技术在全球具有领先优势,但“算力”瓶颈仍然存在。为此,必须加快算力产业集群的布局和建设:扩大网络基础设施投资,强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改善跨网通信质量,提高网络资源使用效率;优化算力生态,瞄准前沿领域的颠覆式创新机会,聚焦“算力,算法,算量”等核心要素环节,建设集聚海量数据的城市超级算力中心,推动算力突破、服务升级、模式创新,逐步形成领先全球、自主可控的算力生态;促进区域协同布局,加强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范围内的算力合作,满足金融、通信、互联网等新兴产业的毫秒级延时场景需求。
利用本国优势构建数字产业集群。数字经济中的产业数字化体现为数字经济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而数字产业化则是孕育数字技术的核心,是数字经济产品和服务生产的总体支撑。在全球分工体系中,我国数字产业在核心零部件、底层技术、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与区域产业配套等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产业发展总体结构不利于应用场景拓展,尚未形成具有明显国际控制力的数字产业优势。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新优势,应加快实现核心技术能研发、关键产品能供应的良好产业格局,围绕自主安全可控,打造“政府引导+平台企业主导+制造业龙头企业参与+软件开发企业协同”的集中攻坚模式,促进自主研发和应用双向适配,通过市场和政府合力,加快形成数字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应充分发挥我国市场的巨大吸引力,面向全球精准招引外资重大项目,吸引集聚优质发展资源,吸纳全球创新资源为中国产业和科技创新服务,打造开放稳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供应链。
培育国际一流标杆企业,搭建面向行业的长链平台。根据胡润研究院的数据,2021年全球1058家“独角兽”企业中,中国以301家位列全球第二,其中8家“独角兽”企业估值超千亿元。但总体来看,国内规模化数字应用场景优势尚未转化为全球竞争技术优势。未来打造产业数字化集群新优势,一方面要培育国际一流的数字经济标杆企业,发展壮大现有头部企业,以标杆企业和头部企业为核心构造产业数字化集群。另一方面应协同整合我国制造业全链条优势,搭建面向行业的长链平台。引导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工业互联网骨干企业带动区域其他企业“上云用数”,扩大数字经济发展腹地,构建面向区域的新型供应链网络。此外,还需继续优化数字经济营商环境,以公平的市场竞争保障中小数字企业健康发展。
加强技术研发,推进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进程。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呈现“中间强两头弱”的特征,即在数字经济应用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而在数字技术研发、数字规则制定、数据价值化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打造数字产业集群新优势,必须探索数据要素分级分类与跨境流动,探索建立数据资产产权界定、定价交易等关键环节的规则,积累数据跨境交易先行先试经验。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进一步加强区域经济合作,促进产业升级和服务贸易、数字经济的协同发展;聚焦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打造开源软件基地,积极参与数字经济领域的国际治理体系变革,为国内开源软件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
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夯实数字人才要素支撑。数字人才的集聚和培养是数字技术进步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支撑,打造数字经济产业集群新优势,需要加快高端人才集聚和培养。以国家实验室、重点企业研发机构等为平台载体,促进国际优秀人才、海归人才回国工作;制定和落实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各项制度和政策,增强对全球数字技术优秀人才的吸引力;重视基础教育,为数字经济发展储备青年后备人才,加快人力资本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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