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数字经济正成为驱动消费升级的关键变量和重要着力点,在释放消费活力、推动消费升级、创新消费模式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表现出提升消费便利化程度、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及推动消费品质化升级的新特征。应以数字经济发展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水平、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扩容提质“提速换挡”,有效释放内需潜力,为稳增长蓄能添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有利于推动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我国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超过4亿人,是全球规模最大、最具成长性的中等收入群体,消费潜力巨大,消费扩容提质趋势明显,对经济发展发挥着无可代替的基础性作用。在数字经济的推动下,以互联网为特征的新型消费、升级消费方兴未艾。以数字经济发展助力消费扩容提质,不仅有利于促进疫情冲击下的消费持续恢复,更有利于推动消费可持续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并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数字经济条件下居民消费呈现新特征
数字经济是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以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和核心动力。数字经济不仅在宏观上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而且在微观上也对百姓日常生活产生着深远影响。在数字经济发展的推动下,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明显,呈现出不同于传统消费的新特征。
第一,提升消费便利化程度。便利化是消费扩容提质的基本要求。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为表征的数字经济,使居民消费摆脱了以往受制于时间、地域、渠道等的传统消费模式,让居民消费更加便捷,为消费扩容提质创造了有利条件。
从时间上看,数字经济使消费变得更加方便快捷,也为企业做好产品、服务提供了新手段。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以数字驱动为特征,以数据资源为要素,潜移默化地改变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对于数字消费者而言,既可以在24小时内随时消费,也可以便捷快速地完成购物交易,避免了实体店传统消费的时间地域限制,实现了消费的随时性、便利化。
从地域上看,数字经济以现代信息通信技术为基础,不仅拉近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降低了交易成本,催生了诸多新型商业模式,而且促进商品、资本、技术、信息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和配置,使得不同地区、不同文化之间的联系更为紧密,往来和交流更加频繁。数字经济极大地拉近了消费者与商家或消费品之间的距离,实现了从过去以本地消费为主向本地消费、跨地区消费甚至跨国消费并重的转变。
从渠道上看,消费者不仅可以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消费,也可以采取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方式进行消费。如餐饮、购物、观影赏剧等商品消费或服务消费,就实现了线上与线下的紧密融合,极大丰富了消费者的选择范围。
第二,满足个性化消费需求。大数据的应用让商家更加容易完成对消费者偏好的捕捉进而实现精准营销。不同于以往的传统消费模式,数字经济下的消费不仅在技术上提供了个性化消费的可能,也在观念上更加注重消费者的个性化表达。
在个性化消费需求方面,我国拥有庞大的消费群体,尤其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中等收入群体,消费潜力巨大。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模式、消费习惯正在逐步发生改变。突出特征之一是消费已从排浪式、模仿式消费加速向个性化消费转变,不同年龄、不同地区、不同职业的消费者呈现出日益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如成长在数字经济时代的“Z世代”,深受互联网、智能手机、社交媒体等的影响,张扬潇洒自信等个性特质使他们在消费观念上展现出鲜明特征,包括对消费品质的要求更高、个性化消费的意愿更强烈等。传统排浪式消费已经很难满足数字经济时代消费者的个性化诉求,而数字经济的发展使得商家能够用工业化的方式实现个性化量产,满足消费者不同的细分消费需求。
在个性化消费的生产和供给方面,消费者群体创造了多重商机。在传统消费模式下,常因缺乏必要的消费者自我需求表达渠道,使得商家无法针对消费者差异化的消费偏好进行生产和供给,而是根据消费市场的大众化需求从事生产和供给,这往往导致消费者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数字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弥补这一缺憾。不断成长起来的电商、公众号等平台,能够为消费者提供即时表达与沟通的反馈渠道,把消费者的意见与建议及时传递给商家,从而商家可以根据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安排生产和供给,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同时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
第三,推动消费品质化升级。据国家统计局消息,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为11436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2020年增长8.1%,两年平均增长5.1%。我国GDP首次突破110万亿元大关,连续两年超过100万亿元。与此同时,居民消费结构持续改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多样化,从注重量的满足转向追求质的提升,从以物质型消费为主向以服务型消费为主转变。
在消费结构持续改善过程中,数字经济无疑扮演了推动者的角色。高质量性能的消费品日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实物消费已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或“优不优”。随着数字智能技术广泛融入产品设计与生产中,消费品的质量性能等得到进一步提升,由过去的“大笨粗”转向“小灵巧”。与此同时,数字经济也催生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涵盖着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的网络消费蓬勃发展。从宏观层面来看,随着我国产业数字化程度、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从之前的“智能+”“互联网+”到今年的“智慧+”,无一不体现出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从微观层面来看,互联网医院不仅促进了医疗机构数字化转型,也让病患可以在线求医问药、医生在线问诊开药;互联网打车可随时随地实现司机与乘客的无缝对接;在线教育、在线培训为消费者尚学求知提供了更多选择;AR/VR等数字智能技术给消费者带来乐趣与满足,给予消费者新的购物体验,激发并实现更多的消费需求。可以说,数字经济发展使消费品正发生着迭代升级的新变化,消费品质化趋势越来越明显。
数字经济为消费扩容提质注入新动能,有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数字经济发展所引发的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加快了经济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广泛应用,深刻影响着供给端与需求端,更有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加速线上与线下消费紧密融合。
第一,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1年,我国“5G+工业互联网”在建项目超过1800个,覆盖钢铁、电力等20多个国民经济重点行业;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增至45.5万亿元,总量稳居世界第二;我国电子政务在线服务指数全球排名提升至第9位。数字经济成为稳增长的关键动力,不仅推动社会生产方式的数字化转型,而且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提供了有力支撑,为消费扩容提质创造了有利条件。
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畅通无阻。数字经济将数字技术嵌入到信息通信业、软件服务业等行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使产品生产、服务供给更具效率、品质和价值,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借助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方式所提供的数据、算法等数字资源,缩短交易距离和时间,降低交易成本,加快各类资源顺畅流动,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高效贯通。此外,数字信息技术也使得跨境贸易、支付结算等更加便利,降低跨境贸易成本,助力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
第二,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2021年,我国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65.4%,拉动GDP增长5.3个百分点,在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中,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不可替代。消费作为稳增长的主引擎,也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稳步提升。
促进消费扩容提质,是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的重要条件。从需求方面看,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逐渐提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出了更高要求。从供给端看,随着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不断涌现,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大量涌现,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推动新型消费发展。定制消费、适老化终端产品、智能家居等智慧型产品和服务成为全新消费热点与亮点,为促进新型消费注入新动力。长远来看,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成熟与发展,必然催生更多的“智慧+”消费增长点,从而实现高质量供给,并创造新的消费需求。
在供需平衡的动态调整过程中,科技创新是关键。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生产方式,推动产业优化升级、产品和服务提质换代,进而向市场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以应对不断提高的消费需求。诸如自动驾驶、智慧交通、智慧城市等科技创新产物的出现通过创造新的需求,加快实现消费扩容提质。数字经济这一载体优化供需匹配路径,最大限度推动供需精准适配,有助于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
第三,加速线上与线下消费紧密融合。当前,数字经济是保持全球经济活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的关键经济形态。从商家角度看,一方面,通过直播平台、社交媒体等网络载体的线上营销,可以快速推广产品,并能够与消费者进行即时互动;另一方面,实体店除了承担日常售卖之职,其体验店或形象店的职能越来越突出。对消费者而言,线上方式与线下方式之间的界限不断模糊,消费便利性、消费品特性成为消费者的重要考量。
无论是对商家还是对消费者而言,其营销或消费方式,线上与线下都是等量齐观的,或是互补的,而数字经济发展则加快了线上与线下消费的融合过程。虽然在短期内,数字经济发展催生了一些新的消费场景,如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在线办公等,形成消费新的增长点、增长极,线上消费的增速快于线下消费,但从长远看,线上与线下消费都是整体消费的有机构成,二者是互补而不是替代。数字经济发展的作用,就在于加速二者的紧密融合,由此推动消费扩容提质。
进一步发挥数字经济对消费扩容提质支撑作用的有效路径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但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消费扩容提质的大趋势没有改变。要以数字经济发展为契机,为消费扩容提质“提速换挡”,有效释放内需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为稳增长蓄能添力。
第一,提升数字技术自主创新水平。数字经济发展以数字技术为引领,以数字技术应用为基础,故数字技术是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所在。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尤其是在应用场景方面,凭借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走在了世界数字经济发展前沿,但由于历史积累不足,仍需从长远出发,努力适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全方位变革。
为此,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在集成电路、关键软件、高端芯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战略性前瞻性领域,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新型举国体制优势、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提高数字技术基础研发能力,加快提高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和自主可控能力,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和安全稳定能力,避免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风险,加快培育新型消费,持续提升传统消费,为消费扩容提质提供坚实保障。
第二,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平台经济是我国数字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实现消费扩容提质的重要推动因素。伴随数字经济发展,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平台企业不断壮大。但是,平台经济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粗放式发展问题,对消费扩容提质形成掣肘。
对此,应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方针,坚持稳中求进,通过合法合规、透明、可预期的监管举措,强化反垄断等基础性规则,营造平台企业之间更加公开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进一步强化平台企业社会责任意识,优化监管框架,提升监管水平,形成市场和行政手段相结合的长效协同监管体制机制,推动实现平台经济规范与发展的有机平衡,从而为消费扩容提质创造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三,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数字经济是激活消费潜力的重要抓手,但是诸如大数据“杀熟”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应从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针对数字经济发展在消费领域出现的特有问题,特别是数据和算法问题,采取长效措施加以规范治理,优化市场环境。一方面,完善数据和算法监管的规则,严格禁止平台企业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超权限调用个人信息等行为;另一方面,提高监管机构监管水平和能力,及时发现、处置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数据滥用、算法歧视等方面的问题,并视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四,不断稳定和增加居民收入水平,为消费持续恢复并扩容提质创造有力条件。当前,我国正处于扩大消费、畅通供需循环的关键时期,消费需求和消费动力不断得到释放。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构建开放高效的数字经济生态系统,进一步发挥数字经济发展对消费扩容提质的支撑作用,应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效、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跨周期和逆周期宏观调控政策有机结合,加大宏观政策调节力度,着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从而提升居民收入预期。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最基本支撑,就业稳,收入增,就可以带动消费。应更好发挥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市场主体、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实行“精准滴灌”,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助企减负纾困,从而稳定和增加居民收入,为消费持续恢复并扩容提质创造有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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