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当前,我国中心城市内部普遍存在城乡二元结构等问题,阻碍城乡要素畅通流动,不利于城乡融合发展,影响其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和在全球城市体系当中的地位。随着数字时代到来,数字经济以数据为核心要素,通过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有效发挥乘数倍增效应,成为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重要驱动力。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发展浪潮,要牢牢把握全球城市发展趋势要求,从制度、空间、渠道、产业等多个维度发力,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在畅通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中的重要功能,以数字经济深化中心城市经济纵深。
进一步细化顶层设计,完善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机制
持续优化现有畅通城乡要素流动政策,完善数字经济在畅通人才、资金、技术等要素流动的顶层设计,发挥制度稳定数字经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预期的保障作用。
一是提升数字经济在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中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明确人工智能、大数据、5G、云计算、云平台、数字平台等数字经济领域在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中的作用地位以及收入分配原则,提高市场主体应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新业态畅通城乡要素的积极性。
二是制定数字经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进一步明确数字经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内容、方向和具体要求。特别是不同中心城市要突出自身特色,因地制宜明确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在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中的基本原则、路径方式、实施主体和保障措施。
三是进一步加强应用研究,攻破数字经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堵点难点。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创新研究,增强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支撑作用。对有助于破解数字经济在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应用研究,政府可以考虑在资金、专利转换、市场拓展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打造城乡融合数字示范区,破除城乡要素畅通流动空间阻碍
依托智慧社区、数字乡村建设,选取中心城市特色社区和特色乡村开展城乡融合数字示范区建设,推动城乡数字化基础设施融合,总结经验加强示范,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新格局,推动城乡要素市场一体化发展,发挥中心城市更大范围的辐射作用和更强的带动能力。
一是一体化推进示范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5G、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网络资源库建设和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统筹推动城乡交通、水电、教育、医疗等领域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快实现城乡各类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融合。
二是全力支持示范区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平台,探索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数字技术在各类产业行业融合发展中的应用,实现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科技研发、销售、运营等环节的全面数字化、智能化,提高农业生产率,助力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是创新示范区数字金融服务模式。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利用数字技术开展金融服务创新,建立基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和数字人民币的农业产业链融资模式,拓宽农村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在农村开展保单质押贷款、订单质押贷款和土地经营权、林权、农机具、畜禽活体贷款等业务,扩大农村融资规模。
建设数字化平台,搭建城乡要素畅通流动新渠道
加快建设数字化平台,构建数字化渠道,与线下渠道互补和叠加,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协同体系,进一步丰富城乡要素流动渠道,并借助数字化平台汇聚、整理、加工数据要素,推动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相结合,促进城乡要素以数字化形式通过数字渠道畅通流动。
一是搭建开放式大数据平台。通过搭建包括数据中台、风控中台等两大中台在内的开放式大数据平台,打造基于全业务场景的数据集市,实现数据采集、标注、应用等整个流程的标准化。嵌入先进的算法和模型,借助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字技术对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将各类数据整合、清洗和分析,并通过数据中台共享,打破数据共享壁垒,借助风控中台实现数据安全共享。
二是统一城乡数据采集标准。要素以数字化形式通过数字化渠道流动后具有数据要素属性,需要进一步加强数据治理,把数据分类分级,建立统一数据标签,形成数据采集统一标准体系,提高数据分析挖掘效能。
三是实现城乡生产生活数据采集全覆盖。加强城乡生产交易数据采集,有效利用政府公共数据,特别是政府关于产业、居民就业和社保等数据,在保证数据合规的情况下,全面挖掘使用数据价值。通过城乡生产生活数据和政府公共数据相结合,实现要素定价机制更高效、要素市场价格更合理,有效提升城乡要素资源交易服务水平。
加快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丰富要素配置载体
推动数字技术赋能农村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数字+”产业,持续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和新运营模式,破解农村传统产业难以高效配置和利用多元化生产要素的难题,打破长期以来农业生产规模不经济、边际收益下降的成见。
一是加快推动农村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传统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利用数字技术开展转型,提高生产效率,扩展收益渠道和规模。强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突破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等新生产要素与农村传统产业融合成本高、收益见效周期长的障碍。
二是强化数字赋能新型农业主体发展。支持新型农业主体围绕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加大数字化投入,引进数字化生产经营模式,完善生产经营全流程数字化体系,提高规模化、集约化和智能化水平。三是立足资源禀赋培育“数字+”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数字+”文旅品牌,支持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电商发展,鼓励利用田间直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建设农村数字化物流体系,建设更加高效智能的农产品出村进城冷链物流网络,助力城乡一体化数字商贸体系建设。探索打造农村“网红”经济,利用“网红效应”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声明: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权利人,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020-12-29 1047
2017-10-04 1373
2021-05-20 975
2017-12-28 1353
2021-02-06 1132
2018-04-18 1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