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贯穿古今,连通世界,是中国同共建国家经济往来、文化交流的大通道,旨在同共建国家共享发展机遇、共创繁荣发展,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交叉发展,数字经济凭借其打破时空界限、延伸产业链条的优势,正成为全球产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提出,主动对照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入推进跨境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扩大数字产品等市场准入,深化国有企业、数字经济、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等领域改革。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浪潮中,通过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等实际举措,将为“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合作注入发展新动能、拓宽发展新空间,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共乘数字经济发展快车、共享数字化发展红利。
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一带一路”互联互通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战略布局,加快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是承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是弥合各国数字鸿沟,推动数字经济赋能“一带一路”新发展过程中的关键一环。
其一,要优化“一带一路”信息通信设施建设布局。要持续深化互联网、5G基站、千兆光网、卫星导航等通信基础设施在共建国家的规模部署和深度覆盖,实现各国通信网络广普及、全覆盖、高速率,积极推进国际海底光缆、跨境陆缆系统的建设与扩容,打造“一带一路”通信网络“互联互通”的大格局。
其二,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大数据、云计算中心等数字平台。通过深入挖掘、整合算力及数据资源,开创多语言数据共享模式,提高数字要素资源在“一带一路”的流通效率,助力打破信息孤岛,为“一带一路”数据连通、产业联动提供重要支撑;与此同时,要提高共建国家在交通、教育、医疗、物流等领域的数字应用水平,推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推动智能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医疗及智能制造等数字化应用场景落地,为大数据、云计算中心等数字平台高质量发展拓展新空间,不断推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向实向深发展。
其三,要构建面向“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多元、包容的数字金融服务体系。要推动共建国家之间的主要金融机构建立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依托大数据等数字技术融通各国金融信息、数据通道,打造集大数据系统、区块链中枢系统于一体的协调高效的“一带一路”双多边融资开发合作中心,积极引导多方金融资源有机聚合;要加快金融服务创新,利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化手段灵活优化“一带一路”建设项目风险评估和交易监测机制,促进金融资源安全、高效流动,切实优化数字化交易方式,不断提升共建国家和地区跨区支付结算的便利化水平。
强化数字人才队伍建设,夯实“一带一路”人力资源基础
“人才是第一资源。国家科技创新力的根本源泉在于人。”数字人才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是顺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要求、推动数字经济赋能“一带一路”新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关键驱动力。
首先,深化与共建国家间的数字人才交流合作。推动与有关国家签订双边或多边学历学位、职业技术资格的关联互认协议,通过设置联合培养项目、公派留学等方式,构建灵活高效的数字经济人才跨境交流机制;共建数字经济园区、跨境科技园等数字人才交流合作平台,并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开展技术交流和项目合作,推进人才链、数字链与创新链耦合发展。
其次,创新构建跨境数字人才培养体系。立足“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需要,在高校中系统设置包含数字经济、国际贸易以及外语等多个学科专业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集中优质资源共建一批数字联合实验室、数字贸易实训中心等专业数字实践平台,培养兼具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的高质量复合型跨境数字人才;注重高质量跨境师资和教育资源的引进和应用,组建具有数字经济背景的国际化师资队伍,作为跨境数字人才培养的重要基础和支撑。
最后,积极引导优势数字化企业“走出去”。在共建国家中开展本土化数字经济应用型人才培养项目,搭建与各国数字经济交流学习的桥梁,助力提升人才数字化技术和素养,促进各国充分释放数字要素价值,厚植“一带一路”数字化发展新优势。例如,华为于2008年发起的“未来种子”人才发展项目,聚焦物联网、5G技术、云计算以及人工智能等数字主题,依托自身成熟的数字化人才培养系统,通过提供前沿信息通信技术培训、打造多文化交流学习平台、鼓励建立数字化社区等方式,为众多共建国家培养了大批具备数字化专业技能和素养的优质本土人才,为推动“一带一路”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注入不竭新生动力。
完善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构建“一带一路”数字治理新秩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密切观察、主动作为,主动参与国际组织数字经济议题谈判,开展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维护和完善多边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及时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在数字经济变革浪潮中,随着全球数据量的不断攀升,传统的数字治理体系已经难以适应数字经济飞速发展所带来的变化,推动“一带一路”数字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构建数字治理新秩序已成为促进跨境数据安全有序流动、保障数字经济赋能“一带一路”新发展的关键内容。
一要积极参与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我们要借助G20、APEC等国际平台和多边机制,积极参与数字贸易、数据开发与共享、网络安全与隐私保护等数字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国际标准制定,不断提升发展中国家参与数字经济问题的国际话语权和规则制定权,推动建立公平透明、切实可行的全球数字经济规则体系与治理框架。
二要加强共建国家在数字治理方面的政治磋商和多边协调。要依托“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海合作组织及世界互联网大会等平台,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立足“一带一路”数字治理开展多方对话,积极探寻彼此利益共同点与交汇处,共同探索建立协调统一、多边共治的数字治理规则、制度与标准体系,稳妥有序推进契合“一带一路”发展需要的数字治理工作,充分释放“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发展的潜能与活力。
三要推动各国建立双多边数字治理合作机制。要深化“一带一路”网络安全治理技术合作,加强各国数据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及监管领域的技术交流合作,以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引领,引导网络安全建设领先国家通过技术推广、技术援助等途径帮助其他国家筑牢筑强网络安全系统,推动各国打开“一带一路”数字治理新局面,共同营造公平开放、安全健康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要以《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基础,推动共建国家增强数字主权保护意识,联合建立健全并执行协调普适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各国双多边司法合作,探索构建多主体协同联动的“一带一路”数字经济法制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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